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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的農業耕種方式是採行移地耕種,將森林伐倒焚燒,就在燒過後的土地上種植農作物。連續種植數作以後,因為產量逐漸減少,雜草漸漸增加而廢耕,另外再找一塊土地,採行同樣的方式耕作,類似遊牧民族。當人口逐漸增加後,要尋求適當的土地焚燒後用來耕種,漸成一件困難的事情,而長期在同一塊土地上耕作,產量又逐年降低,於是在十八世紀盛行以輪作制度來改善此種生產之困境。例如生產榖類作物的農民,通常選擇豆科綠肥作物進行輪作,利用豆科植物固定空氣中的氮素,做為下一期作的肥料,以增加農業生產。此種用輪作法增加糧食生產的手段,漸漸的也無法滿足人口快速增加對糧食的需求。到十九世紀末,開發化學肥料做為農業生產資材,由於化學肥料成分含量高,便於搬運與施用,且增產量的效果顯著,發展相當快速。近半個世紀來, 配合化學農藥應用於病蟲害防治及控制雜草,以及品種與栽培技術改良,使農業生產得以更加快速發展。但現行的農業生產,雖然可以解決人類的糧食問題,卻因大量施用化學肥料、農藥而導致農藥殘留與環境污染問題為社會大眾所重視。
有機農業是永續農業之一種,Liehardt和Harwood認為有機農業是一種儘量少用或避免使用化學肥料及合成農藥,藉與豆科植物輪作,並利用農場內外廢棄物及含植物營養之天然礦石等資材,以維護地力之耕作方式。由於有機農業使用有機生產資材及天然礦石,故亦稱自然農業。依據美國農部在1980年所訂的規範,有機農業是一種不使用化學肥料、農藥、生產調節劑及飼料添加物之生產方式,包括〈1〉維持土壤之生產力及其易耕性,以充分供給作物所需養分,〈2〉以輪作方式,施用作物殘渣、家畜禽糞尿、綠肥作物、有機性廢棄物及含有無機養分之天然礦石,〈3〉用機耕法來防治雜草及作物病蟲害。有機農業主要目的是倡導有機物之循環利用 、維護生態環境、節省能源、減少污染,使土壤能永續利用來生產安全衛生的農產品,造福人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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